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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(2021年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)
一,免去沈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。
二,任命何莉(女)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三,任命刘竹梅(女)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。
四,任命于厚森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。
五,任命高晓力(女)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。
六,免去胡仕浩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。
七,免去黄永维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。
八,免去李成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九,免去孔玲(女)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十,任命何抒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十一,任命祝二军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。
十二,任命马岩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。
十三,任命汪国献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十四,任命陈宜芳(女)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。
十五,任命王富博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十六,任命方文军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。
十七,任命吴兆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。
十八,免去包剑平(女)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十九,免去魏文超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二十,免去骆电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二十一,任命黄中华,颜峰,庞敏(女),梁晓征(女)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二十二,免去钱小红(女),王蓓蓓(女),刘晓军,凌宗亮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编 辑: 夏红真
责 编: 刘静波